关于开展“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职能部(处):
根据《湖南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湖大党字〔2012〕12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各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是学校2013年工作要点之一,是推进学校战略管理的重要举措。各部(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
2.撰写评估报告。要严格对照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学科、队伍、校园及党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要求,对相关的目标、任务、指标等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切实做到量化为主,实事求是。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十二五”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目标、任务中期完成情况;采取的政策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的工作举措及建议(提纲见附件)。
3.评估结果运用。本次中期评估的结果,是今后两年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将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4.时间节点要求。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联系人:姚中华;电话:88823417。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办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
“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撰写提纲
一、“十二五”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
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中期完成情况
三、采取的政策措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下一步的工作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