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201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学校在201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专门安排了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
按照《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湖大行字〔2013〕7号),我办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对学校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进行专项资助的通知》,组织科研院、社科处开展了申报工作。截止4月1日,共有符合条件的19位教师提交了申请报告。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综合考虑教师拟购置设备急需程度、学校前期和计划投入情况、对教学、科研、实验教学的促进作用,以及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情况,拟对戴宏亮等9位教师进行资助,经费共计124万元(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购置小型仪器设备专项资助情况汇总表)。
特此通知。
附件:资助名单汇总表.doc
发展规划办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