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中青年教师购置
仪器设备进行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为改善中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条件,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学校将从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中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校中青年教师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根据学校安排,现将今年对学校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进行专项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学校所有年龄不超过40周岁、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
2.资助金额:资助总额为5~15万元。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将按流程审批完毕的申请报告和表格,于3月28日前报发展规划办(每个学院限报一项)。
4.其他有关资助条件、申请及审批流程、经费管理等具体事项见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电话:88823881 地址:办公楼121办公室
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平台专项资助管理办法》.doc
发展规划办(重点建设办)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