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广范围内推进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第一节 深化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全面加强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加快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中心,突出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完善和创新政府决策、运行和监督体系,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
——政府机构改革。强化层次管理,完善机构设置,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责权。抓好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增强乡镇公共服务能力。改进管理方式,简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问责制。
——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政府经济工作重点放到制度建设、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上来。强化政府公共职能,将财力、物力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进实施重大项目决策咨询制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查和全过程稽察,推行公共项目后评价制。完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具有行政性职能的事业单位,按政事分开原则,将一部分行政职能划归政府部门,难以划归的与政府部门脱钩。公益性突出的事业单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搞活内部运行机制。准公益事业单位,完善政府补贴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竞争机制,保证其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经营类事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的改制彻底转为企业。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和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加快推进部分未改制企业的政策性破产。继续引导已改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现代产权制度。深化城市公用行业改革,健全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公用事业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营运。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健全土地征用办法和补偿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留地安置、土地入股等失地农民补偿安置办法。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适时建立城乡统一、按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
——要素市场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融资结构。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加快土地、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完善土地管理运行机制。培育壮大产权市场,提高产权交易市场化、规范化程度。大力发展技术市场。
——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共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各级财政收支范围,加强财政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继续深化以消赤减债等为重点的农村税费体制配套改革,基本完成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技术、人才、金融等领域的支持和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加快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教育体制改革。在履行好政府公共教育职能的同时,依法鼓励、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探索和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模式。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加快课程改革步伐,推进招生制度、考试制度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进文化事业的管办分离,支持文化企业做优做强,培育文化市场竞争主体。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兴办文化实业,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
——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在强化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的同时,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规范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快药品价格改革,探索建立医药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政府与社团的结合、监管与自治的结合、管理与服务的结合,促进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各尽其职。加强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志愿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功能。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办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交由社区承担,逐步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程度。
第二节 扩大对外开放
一、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树立内源性经济和外源性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促进引资和适度“选资”、引资与引智引技、自身优势与投资者优势相结合,更加注重引进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提高外资对我市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突出招商引资重点,着力承接国外资本、沿海资本“两个转移”,重点瞄准国内大企业和世界500强,突出引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新兴服务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社会化、市场化招商方式,形成政府引导、中介助力、园区推动、企业主动的招商运行机制。
二、拓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积极开拓欧美和非洲市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保税物流园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大重大技术装备和短缺资源进口。尽快适应国际贸易规则,提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更好地利用国外市场和资源,积累企业国际化经验。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三、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把握国家推进城市群发展的机遇,在加速长株潭基础设施对接和要素市场融合的同时,着重抓好产业分工协作、错位发展的布局引导,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扩大经济辐射范围,发挥长株潭城市群的品牌优势和协同效应,提高城市竞争力、影响力和聚集力。把握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机遇,积极推动与中西部各省市互动协作,促进区域共同发展。把握泛珠三角合作机遇,拓展与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为重点的沿海地区的经济合作,主动参与区域分工,积极融入国际分工,提高经济外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