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的通知
各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申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的通知》(湘教通[2011]496号)。为了做好我校“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方式
1.“十二五”省重点学科申报分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两个层次,根据要求我校只申报省级重点学科。
2.“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在一级学科中设置,一级学科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依据。
3.根据通知精神,我校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应用经济学、化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可直接认定为“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但必须填写《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书》及《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申报数占全校申报限额。
4.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以申报26个一级学科,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国防科技大学共可申报92个,最终遴选85个省级重点学科,共有7个申报学科将淘汰,淘汰率为7.6%。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学科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含二级学科授予权)。
2.申报学科原则上是校级以上(包括校级)重点学科。
3.学科队伍的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研究方向优势特色明显,对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4.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配置较为齐全,有较好的支撑本学科进行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物资条件和工作基础;有浓厚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氛围,学科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5.学科整体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省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先进水平,在一些研究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近5年来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果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中只填写本单位在编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本单位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的情况。至申报之日,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单位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作为本单位人员填报。
2.各申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各学科方向排名前三位的学术骨干与其他申报学科的相应成员不能重复。
3.各申报学科的成果、奖励等材料原则上不能交叉使用,凡涉及不同学科合作的,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1.11月2日,学校召开会议布置申报工作。
2.11月3日-15日,申报学科填写《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及《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2),并准备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详实完整,并与《申报书》所填写的表格一致)。《申报书》、《任务书》(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和附件材料(1套)于11月15日前报送校重点建设办公室(逸夫楼北栋东207)。
3.11月15日-18日,校发展规划办(重点建设办)对申报学科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11月19日-20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评审,确定申报学科名单并提出材料修改意见。
5.11月21日-22日,申报学科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与完善《申报书》、《任务书》及附件材料,上述材料(《申报书》一式7份及电子文档,《任务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附件材料1套)于11月22日报送校重点建设办公室。
6.11月23-24日,向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省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是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学科提升本学科水平的重要途径,关系到我校省级重点学科的数量、结构布局及建设质量与水平,直接影响到有关学科“十二五”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十二五”省重点学科申报工作实行学院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列入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各学院应抓住此次申报“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的契机,参考《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3)的有关内容,认真填写《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书》,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相关附件材料请到“湖南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网页,点击进入“湖南大学重点建设办公室”网站下载。
联系人:龙献忠 88823400 13875873585
马春波 88823881 13574855436
附件1:《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书》
附件2:《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附件3:《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评审指标体系》
湖南大学重点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