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201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学校在201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专门安排了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
按照《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湖大行字〔2013〕7号),我办于2013年11月30日下发了《关于申报2014年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支持专项资金的通知》,会同科研院、社科处共同开展了申报工作。截止12月16日,共有符合条件的14位教师提交了申请报告。
根据《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综合考虑教师拟购置设备急需程度、学校前期和计划投入情况、对教学、科研、实验教学的促进作用,以及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情况,拟对潭浩等7位教师进行资助。(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购置小型仪器设备专项资助情况汇总表)。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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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办
2014年3月6日
2014年中青年教授购置仪器设备汇总表(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