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
资助计划支持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学术交流,浓厚学术氛围,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学校将从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中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各学院、各国家级研究基地举办或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根据《湖南大学高水平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湖大行字〔2012〕1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国外(境外)学者参加人数较多的国际学术会议;由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
2.资助金额:国内会议5~12万元,国际会议10~20万元。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将按流程审批完毕的申请报告和表格,于10月26日前报发展规划办(每个学院限报一项)。逾期未申报不予立项和支持。
4.其他有关资助条件、申请及审批流程、经费管理等具体事项见附件(《湖南大学高水平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电话:88823881 地址:校办公楼215办公室
联系人:马春波
附件:《湖南大学高水平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发展规划办(重点建设办)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