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支持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改善中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条件,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学校将从2017年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中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资助中青年教师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根据《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湖大行字〔201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学校所有年龄不超过40周岁、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
2.资助金额:资助总额为5~15万元。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将按流程审批完毕的申请报告和表格,于10月28日前报发展规划办(每个学院限报一项)。逾期未申报不予立项和支持。
4.其他有关资助条件、申请及审批流程、经费管理等具体事项见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李健 88823417
地址:校办公楼215办公室
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发展规划办(重点建设办)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