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及编制的说明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统一组织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执笔人及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湖南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和发展规划委员会论证,现提请本次教代会讨论审议。
本纲要分为15个部分,共计1.5万余字,另有6个附表及相关注释。
第一部分:关于纲要编制的依据
本纲要编制的依据主要有四: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湖南大学创建高水平大学规划》。
第二部分:关于纲要编制的主要过程
本纲要编制过程可以概括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去年12月22日开始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到现在拿出一个相对成型的纲要(草案),只用了三个月。为了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发展规划委员会,专门下发了湖大党字[2006]1号文件,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学校先后组织召开规划委员、规划顾问、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7次,有关领导和同志前往教育部、湖南省有关部门及一些兄弟院校学习、调研,同时还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园网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确保纲要(草案)能及时提交本次教代会讨论审议,在整个编制过程中,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亲自主持分块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各参与单位都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规划工作班子,精心组织,科学设计,确保进度。具体负责纲要起草的同志利用春节和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反复修改和论证,确保质量。在听取和采纳多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发展规划办公室先后进行了3次集中修改和统稿,并于2月底形成规划文本初稿。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征求了部、省有关领导同志和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会委员及规划顾问的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再次讨论和审定,发展规划办先后10次修改, 于3月22日形成现在的纲要(草案)。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在本纲要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前,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将本纲要文本印发给全校师生员工讨论。本次教代会讨论审议后,根据湖大党字[2006]1号文件,我们将在校报和校园网上刊出本纲要,进一步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本纲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部分:关于纲要的主要特点
本纲要主要有如下二个特点:
1.突出了规划纲要的权威性
本纲要是学校“十一五”期间建设和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学校制定政策和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具体说,就是“决策部署以规划为依据,工作目标以规划为指南,管理服务以规划为准绳,考核工作以规划实施效果为主要标准”。按照纲要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各院(系)、各单位以本纲要为依据,分别编制专项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院(系)“十一五”规划。同时,学校还将分别在“十一五”中期和末期组织纲要实施情况专项评估和检查,以本纲要为依据,将约束性指标纳入综合考评和绩效考核体系,并结合纲要实施监控和定期评估情况,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和目标期考核,并按照“分级负责,项目管理”的原则配置办学资源。
2.突出了规划纲要的创新性
与学校“十五”计划纲要比较,本纲要在编制方法和技术上以定量分析为基础,注重数据的纵横向分析、比较和预测,强调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力求规划确定的学校“十一五”发展的10个主要指标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在文本形式上,改“建设和发展”为“发展”,改“计划”为“规划”,将内涵建设纳入发展体系中,贯彻了“发展是硬道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战略思想,体现了纲要的战略性、前瞻性;在文本的体例上,统一采用“目标、重点、政策措施”的编排形式。此外,纲要文本中还新增了学科、科研状况等6个附表及有关规划的专业术语、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及注释,突出了纲要的专业性、规范化,体现了“做实做深”的编制工作要求。
第四部分:关于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1.发展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坚持跨越、协调、创新、特色、和谐;以建立综合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基本框架、建设湖南标志性的综合性大学为目标,以加速发展、提高质量为主题,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学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校园基本建设为重点。
2.总体目标:经过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反复论证和学校领导班子的深入研讨,学校认为,“十五”期间我们已经初步搭建起综合性大学的学科框架、工学优势得到继续强化、理学基础得到继续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迅速,因此“十一五”期间学校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向研究型大学转型,完善综合性大学的基本框架,促进教育质量、科研实力、学科地位和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建设湖南标志性的综合性大学。
3.发展任务:为了实现上述总体目标,纲要确定了五项任务,即:大力提升学科地位,稳步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增强科研实力,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水平,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第五部分:关于主要指标及指标属性
本纲要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学校发展的主要指标共10个。学校“十一五”期间的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0人,其中,本科生20000人左右,研究生10000人左右。根据“以目标定任务、以规模定指标”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学校的研本比、生师比、专任教师数等主要指标都是根据这一规模来确定的。10个指标可以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二类。其中,预期性指标4个,约束性指标6个。
所谓预期性指标,是指学校经过分析测算并期望实现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学校有效调控和各院(系)自主办学行为实现。学校通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人文氛围,综合运用人、财、物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教育资源配置,通过适时调整调控的方向和力度,努力争取实现。
所谓约束性指标,是指在预期性指标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校、院(系)两级责任的指标,具有行政效力,既是学校向师生员工做出的承诺,也是学校对各相关院(系)和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学校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运用学术和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总之,纲要(草案)力求阐明学校党委、行政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充分体现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愿望,增强学校发展的科学性、前瞻性与政策性。
2006年3月23日